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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办事处越俎代庖非法插手小区物业管理

时间:2020-09-14 21:15   来源:网络       发表评论   打赏小编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恒基名都小区业主投诉称,他们小区业委会的正常工作和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进住,不断遭到辖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非法干预或者阻挠,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乱象环生,业主们怨声载道。

  恒基名都小区位于驻马店市白桥路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南角,由驻马店市红星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小区有17栋高层、一栋多层和一栋SOHO商务公寓组成,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可容纳2000余户居民居住。因小区内“水系景观带、小桥流水、阳光步道、喷泉假山、风情商业街、五星级会所等设施一应俱全”,是“驿城首席26万方城市CLD综合体亚热带生活城邦”,颇受业主青睐。目前已陆续入住居民1700余户。

  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职

  据介绍,2016年9月4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关心领导和广大业主的参与支持下,首届业主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并于9月13日登记备案。

  投诉称:小区建设之初,由于开发商原因,造成193户业主房屋被质押,近1000户业主的办证、电改问题无法进行。加上前期的驻马店市创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景公司”)是开发商指定的,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甚至是“开发商的帮凶和打手”。所以,创景公司“不能真正的为全体业主服务”,小区环境脏乱差、车辆停放无序、门卫形同虚设等诸多问题。小区一度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极大,引起广大业主和业委会强烈不满。

  业委会成立之初,其成员不计得失,不拿报酬,顶住各种压力和威胁积极履职,在广大业主的坚定支持下,困扰广大业主多年的房屋被抵押、办证等问题已部分解决。

  2019年4月20日,业委会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解除与由创景公司的合同,重新招标新的物业公司。2019年7月6日,河南香居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居源”)中标。

  街道办发难,业委会工作困难重重,新物业公司难以入住。

  业委会积极履职、尽职尽责的工作,得到了广大业主的认可和拥护。但同时也因此触犯了开发商、创景公司的利益,更“打破了开发商、创景公司与人民街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个别领导的利益生态平衡”。

  正是由于业委会的积极履职,触犯了少数人的利益,动了街道办、居委会个别领导的奶酪,所以他们处处发难,甚至不惜违法滥用职权,非法干预业委会的正常工作,阻挠新物业香居源及时入住,人为制造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混乱。多年来,广大业主一直无法“安居”

  为了阻挠业主大会的召开、更换物业公司,在街道办主任王玉萍的指使下,居委会书记靳新红,组织纵容开发商亲信,在不同场合、多次围攻谩骂业委会成员,造成业委会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他们的违法行为公开提供保护。

  根据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业委会的组建和成员的更换,必须有业主大会决定。街道办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只能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本无权干涉业委会的工作,更无权解散业委会。

  街道办、居委会越俎代庖取代业主大会

  作为街道办主任的王玉萍、居委会书记靳新红身为党员干部,却公然违反法律规定,不惜滥用公权力,越俎代庖,非法罢免业委会成员,宣告业主大会无效和业委会公章作废。其根本目的就是阻挠新物业入住,保护开发商、前期物业和自己的利益。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让中标的香居源及时入住,2019年8月,业委会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创景公司起诉至法院。2020年1月10日,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1702民初1187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确认:业委会的合法;解除开发商与创景公司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限期撤离,并向业委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设施、设备及全部资料。

  在诉讼过程中,居委会曾于2019年10月8日向驿城区法院递交《关于恒基名都小区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说明》,企图干扰和阻碍法院独立审判,但未得逞。

  2020年3月16日,创景公司撤离,香居源进住。但接管并不顺利,至今没有开始工作。

  2020年3月17日,开发商、创景公司亲信陈某、郑某、朱某、吴某等人纠集纠集多名亲戚和社会闲散人员抢占物业办公司,打伤并赶走香居源物业工作人员,强行接管小区管理。他们非法制定《恒基名都小区自治细则》,私刻“业主自治专用章”,以“业主自治”的名义,发布公告,蒙蔽欺骗业主,收取电费、物业费。

  对陈某、郑某等人抢占物业办公室接管物业、殴打他人、私刻印章等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街道办主任王玉萍、居委会书记靳新红及辖区派出所均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甚至是故意包庇纵容。

  他们为了罢免业委会成员,统计所谓的民意,2020年5月7、8日连续两天,居委会书记靳新红带领多名“工作人员”,以房屋网签维权的名义,挨家挨户骗取业主签名,或伪造部分业主签名。5月12日,靳新红将骗取或伪造的业主签名,却用以“关于恒基名都小区民意调查结果公告”,来罢免业委会成员。该公告一出,对靳新红“强奸民意”的行为,立即引起广大业主的强烈不满和抵制。

  2020年5月22日,街道办未经法定程序,打着骗取来的“有20%的业主提议”的幌子,以“人民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名义发布公告,非法成立“恒基名都小区业主委员会改选领导小组”。

  之后到2020年8月份,街道办、居委会相互配合,取代小区业主大会职权,违法实施了一系列罢免业委会成员的活动,真可谓煞费心机、用心良苦。先后公示了《关于恒基名都业主委员会侯选人条件及其办法》、公布业主委员会侯选人名单、组织召开不足百人的“业主大会”、私签选票、公布“关于恒基名都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和“驻马店市驿城区恒基名都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公告”、刻制“驻马店市驿城区恒基名都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公告”公章。

  闹剧还将持续到何时,广大业主拭目以待

  他们利用行政职权,违反法律规定,越俎代庖,过度干预和介入小区自治管理,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恒基名都广大业主和业委会认为,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王玉萍和向阳社区居委会书记靳新红身为党员干部,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滥用行政职权,越俎代庖取代恒基名都业主大会职权,公然违法插手和干预物业管理,欺上瞒下,严重损害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

  他们将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并将持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使王玉萍、靳新红的违法乱纪行为得到查处,以维护恒基名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业主早日回归平静生活,真正实现“安居”。

  他们坚信,由王玉萍、靳新红联手导演的一场闹剧必将以失败而告终。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第二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

  《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罢免其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和业主义务的;(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的;(三)利用职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四)应当罢免的其他情形。第六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在十五日内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

  来源:http://www.hendsw.com/zixun/20200914/138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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